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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团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2026年01月22日 19:01  点击:[]

 

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团校(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管理工作,保障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上项目招标活动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现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公开遴选优质招标代理机构,建立年度合作服务库,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非集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遴选目的

通过公开遴选确定1-3家入围代理机构,为采购人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提供全年专业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潜在供应商征集、开评标组织、质疑答复、档案归档等全流程代理工作。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年度服务评估合格后,可根据实际需求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每次续签期限1年)。

(四)预算说明

本项目无固定预算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严格遵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相关要求,参照行业惯例以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坚持谁委托、谁付费原则,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代理服务相关费用。申请人需报出服务费计取的优惠系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优惠系数范围为0.00-0.40(即不优惠至6折优惠),超出该范围按无效报价处理,最终收费标准由采购人与入围代理机构在委托代理协议中另行明确。

(五)遴选方式

采用综合评比方式遴选

(六)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代理业务。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完成名录登记,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提供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3.在呼和浩特市具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含标准开标室、评标室),开标室需配备全程录音录像、云签系统等设施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且具有5年以上招标代理从业经验,近3年主持过至少3个分散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代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的查询截图)。

6.3年未因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财政部门责令整改或处罚(提供书面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三、报名及遴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原件)发送至邮箱18586250001@163.com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8586250001@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招标代理遴选+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截图;

5.本地化服务(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及设施设备清单;

6.项目负责人及专职从业人员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材料;

7.信用查询截图及无违法记录承诺书;

8.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声明;

9.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企业近一年度业绩情况

11.其他材料(申请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1、以上资料在遴选时须提供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开标时出示营业执照原件、相关资质原件、身份证原件;

如资料不全将取消遴选资格。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遴选程序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遴选截止时间2026129 中午12:00时。

遴选时间:2026130 上午09:30时

(二)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团校行政楼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三)遴选标准

采购人将组建评审小组,从资质合规性、专业能力、业绩经验、服务方案、收费优惠、信用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入围机构。

五、公示与合同签订

1.遴选结果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官方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入围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2.入围机构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团校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471-6609879

(二)监督投诉信息

监督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党群工作组

联系电话:0471-6609268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团校所有,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

202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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