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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团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变更公告

2026年01月30日 18:38  点击:[]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于20260122日发布内蒙古团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现对公告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遴选目的

通过公开遴选确定1家入围代理机构,为采购人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提供全年专业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潜在供应商征集、开评标组织、质疑答复、档案归档等全流程代理工作

二、预算说明

本项目无固定预算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要求,统一以折扣进行报价(例如:按照“收费标准”的八折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折扣写为80%,九折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折扣写为90%,以此类推)。

注:报价折扣范围为60%-100%,不在该折扣范围内报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2026年2月4日下午14:30时

遴选地点:呼和浩特市金隅环球D座4楼4088室(汉都酒店4楼)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且具有5年以上招标代理从业经验,近3年主持过至少3个分散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代理业绩(提供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从业经验证明材料、代理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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